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479852件,较前五年上升31.4%。
其中,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申诉案件84730件、148281件和13625件;
主动履职办理诉讼监督、公益诉讼案件190879件、42337件。
一、加强政治建设,忠诚捍卫“两个确立”
● 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
● 用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凝心铸魂
● 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
● 自觉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 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
二、统筹发展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大局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批捕嫌疑人93128人,起诉163057人。其中,起诉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毒品犯罪65033人。
打赢专项斗争,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起诉涉黑恶犯罪8693人,把关改变黑恶定性506件。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惩洗钱犯罪,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3364人。
筑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669人。
会同公安机关专项清理涉民企刑事“挂案”“积案”62件。
对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慎捕慎诉,依法不批捕1282人、不起诉1283人。
2022年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责成43家企业合规承诺、切实整改。
服务保障创新开放
成立全国首家省级知识产权检察部。
起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犯罪1527人。
开展专项监督,加强对陕西苹果、西凤酒、眉县猕猴桃、泾阳茯砖茶等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
发布服务秦创原建设“14条意见”,设立保护中心,构建覆盖全省的秦创原检察保护体系。
出台保障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14条意见”,以法治为企业“走出去”护航。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
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三级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预防职能于2018年完成转隶。
受理监委移送案件1951件,提前介入590件,已起诉1894人;起诉受贿犯罪628人、行贿犯罪152人。
对张永泽、胡志强、冯振东等308名原副部级、厅处级干部贪贿案件提起公诉。
就法律监督中发现的1220条职务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各级监察机关。
依法行使侦查权,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犯罪246人。
积极推进社会治理
落实最高检系列检察建议,制发检察建议5.8万份,采纳率98.69%。
处理群众信访3.2万件,努力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对有较大争议或影响的6036件案件公开听证,力促“法结”“心结”一起解。
立足办案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养成,召开新闻发布会321次,发布典型案例358件。
准确区分违法行为与涉疫刑事犯罪,发布典型案例9件,因时因势服务疫情防控。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合法权益
起诉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等犯罪53人,对134名遭受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给予司法救助151.5万元。
办理国防和军事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2件。
三、坚持司法为民,努力增进民生福祉
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严惩扶贫领域犯罪,起诉“蝇贪”190人。
推进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489万元。
为7581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599万元。
全省检察机关725名“第一书记”、驻村队员,扎根一线、奋战脱贫。
当好生态检察卫士
协作推行“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办案模式。
发布检察保护意见,围绕秦岭、黄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及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开展专项监督。
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807人。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4588件。
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3.4万亩。
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起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470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133件,保护“舌尖上”安全。
联合省住建厅等7部门将窨井盖治理延伸到公共基础设施治理,提出检察建议437件,保护“脚底下”安全。
开展燃气供应专项监督,立案106件,保护“供暖中”安全。
与省邮政管理局共推寄递安全治理,起诉犯罪452人,保护“邮包里”安全。
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7319人,保护“网络上”安全。
严惩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3364人,追赃挽损7.6亿元,保护“钱袋子”安全。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5989人。
对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附条件不起诉1033人。
建立帮教基地34个,帮助156人考上大学或重新就业。
执行强制报告制度获取案件线索92件,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将54名有前科劣迹的“大灰狼”逐出校园。
1625名检察官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巡回宣讲1.9万场次。
维护特殊群体权益
起诉侵害残疾人、老年人权益犯罪5752人。
2022年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181人。
严惩恶意欠薪,帮助8471名农民工追回1.19亿元血汗钱。
对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维权支持起诉1286件。
四、抓实主责主业,坚定维护司法公正
做优刑事检察
依法监督立案3887件,监督撤案3237件,追捕5259人,追诉6033人,纠正违法32091件次。
自行补充侦查373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38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4049件。
审查办结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案件116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7094人次,针对监管执法等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960件。
做强民事检察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969件,提出审判程序、执行活动检察建议18698件。
强化虚假诉讼监督,办理案件410件。
做实行政检察
受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711件。
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36件;监督纠正行政审判和行政执行违法情形5256件。
化解行政争议831件。
强化土地执法非诉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804件,涉土地4860亩,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办理民事公益诉讼1387件,起诉863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40950件,起诉288件,发出检察建议40312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99.3%。
通过办案,督促833家企业整改,督促追收国有财产13.4亿元。
积极办理英烈权益保护、妇女权益保障等9个新领域案件,立案8135件。
五、狠抓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优化市县院领导班子配备,检察长平均年龄较2017年下降2.2岁。
增强班子成员专业素养,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三级检察长、副检察长办案77641件、列席审委会2822人次。
提升队伍专业素养
坚持学练赛一体、传帮带结合,分层分类培训12万人次。
深化检校合作,组建106人的专家咨询委员会,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1197人。
22人获评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标兵或能手。评选全省检察业务专家21人。
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坚持办案力量向基层倾斜,为艰苦边远地区招录628人。
完善分析评价体系,将111个基层检察院分为三类,跨市比较、同台竞技。
省、市院定点帮扶,力促13个薄弱基层院“脱薄”争先。
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狠抓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
执行“三个规定”,主动记录报告防止干预司法事项9741件。
立案查处违纪违法干警200人。
六、聚焦提质增效,持续深化改革创新
持续开展“三有”争创活动
深入开展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
2021年确定10项重点,2022年部署43个改革创新项目,脚踏实地向前迈进。
强化激励措施,将争创成效与业绩考评、职务晋升挂钩。
完善法律监督工作体系
2019年8月,三级检察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构建“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
2022年7月,设立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等4个专门检察院,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构建跨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与区划检察院地域管辖相辅相成、一体履职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制定检察官办案权责清单、入额院领导办案正负面清单,检察官在职权内依法作决定、担责任。
细化司法办案内部制约监督规定,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形成内部监督闭环。
建立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实行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引导办案求极致、提质效。
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
加快数字检察建设,建立检察大数据中心,在榆林试点执法司法信息共享。
异地灾备中心项目、“云桌面”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创新案例。
举办两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创建金融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监督模型125个,办理案件1160件。
积极拓展陕西检察工作效能
检察建议工作经验被最高检以“陕西方案”在全国推广。
“检务督导面对面”被评为全国首批检察改革典型案例。
安康检察建议工作创新入选“中国改革2022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
“红韵富检”“秦岭生态检察卫士”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优秀文化品牌。
19个检察新媒体入选全国政法新媒体“四个一百”。
40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或优秀检察建议。
541个单位或集体、572名个人获省以上表彰。
4个单位、3名个人荣立一等功。
2人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
7个院入选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涌现出全国“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务员”胡丽萍、全国“双百政法英模”李宝玲等新时代优秀检察官。
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率从2017年的94.96%逐年上升至2022年的98.53%。
2023年工作建议
1 坚持政治统领,忠诚捍卫“两个确立”。
2 牢记“国之大者”,服务保障中心任务。
3 践行为民宗旨,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4 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5 强化自我革命,打造过硬检察铁军。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