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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记者从陕西省财政厅获悉:陕西省人民政府与甘肃省人民政府近日签署《渭河流域上下游(甘陕段)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和《嘉陵江流域上下游(甘陕段)横向生态补偿协议》。这是陕西继黄河干流(晋陕蒙和豫晋陕段)、汉江流域(鄂陕段)补偿协议之后,在黄河最大支流(渭河)与长江上游面积最大支流(嘉陵江)签订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渭河是陕西的“母亲河”,水质状况直接关系到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嘉陵江是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障国家水资源安全的关键环节。在陕西省财政厅的牵头下,陕甘两省以流域共治为目标,明确上下游责任,签订补偿协议,推进渭河和嘉陵江协同保护与治理。在补偿指标选取上,以水质类别及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3项特征污染物浓度改善情况为依据,分别核算水质达标补偿金与污染物浓度改善补偿金。在补偿断面选取上,陕西省财政厅会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与甘肃省对接协商,立足嘉陵江陕甘两省“互为上下游”的特殊水系格局,创新采取双向断面补偿模式,以灶火庵(陕西为上游)和白水江(甘肃为上游)两个断面共同作为补偿监测断面。这一设计是陕西跨省流域补偿机制的重要突破,精准对接水系特点,以“双向补偿、责任对等”机制实现双向约束,推动流域水质整体提升。
陕西省财政厅相关人员表示,两份协议的签订标志着陕西初步形成黄河和长江流域保护责任共担、流域上下游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治理格局,是深入贯彻国家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部署、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的重要实践。下一步,陕西省财政厅将继续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推动协议落地实施,及时清算补偿资金,持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共同服务黄河、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局。
(记者 苏怡)
责任编辑: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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