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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标识成摆设,二手烟治理为何“禁而不止”

2026-06-01 00:46:52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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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二手烟扰民问题屡见不鲜。校园门口、车站商超、医院楼宇、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区域,逐渐成为二手烟重灾区。尤其在中小学放学时段,总有一些家长在校门口吸烟,不少孩子和路人掩鼻而行。

5月25日,在吉林某地一所学校门口,一名学生家长在等待学生放学时吸烟。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目前,“室内全面禁烟”已是各地控烟立法底线,校园、医疗机构等重点区域室外控烟同样应是社会共识。可现实是,公共场合违规吸烟行为依旧多发,禁烟标识形同虚设,二手烟危害难以根除,背后暴露出多重治理困境。

世界无烟日到来之际,新华社“焦点”栏目记者就此问题多地走访,用镜头记录下各类违规吸烟乱象,挖掘乱象背后成因,探寻控烟治理的可行路径。

5月23日,一名工作人员在吉林省某市体育场内吸烟。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仁爱分心血管科医生庞延告诉记者,二手烟的危害早已被科学证实,烟草烟雾中包含有害化学物质是不争事实。即便短暂停留,也会对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造成刺激。老人、儿童、孕妇等免疫力较弱群体首当其冲,长期暴露在二手烟环境中,呼吸道疾病、心血管疾病的发病风险大幅提升。

近年来各地稳步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多地出台公共场所全域禁烟规定,通过划定禁烟区、布设禁烟标识、压实场所经营者主体责任,开展违规吸烟劝导整治。与此同时,各地常态化开展控烟科普,纠正“二手烟无害”等误区;针对未实行禁烟的公共场所,仍倡导吸烟者避让他人、避免二手烟扰民。

但记者走访发现,当前控烟治理仍存多重堵点:如存在部分吸烟者守法意识不足,漠视禁烟法规与他人健康权益;经营主体履职缺位,疏于现场劝阻;控烟监管存在部门联动不足、违规取证难度大等问题。

5月14日,市民在吉林省某市的吸烟亭外吸烟。

5月26日,市民在吉林省某市一商场地下停车场吸烟,一旁即为禁烟标识。

5月26日,一乘客在吉林省某火车站乘坐电梯时吸烟。

5月26日,在广西某大型医院的公共楼梯间里,一名患者家属在抽烟,其墙面上贴着禁止吸烟的标识,现场烟味较重。

在一些公共场合,记者发现,就在标明“室内外全面禁止吸烟”标识的旁边就设置了烟灰桶。这种明显矛盾的做法,令人啼笑皆非。

5月26日,市民在标注“全面禁烟单位”的吉林省某医院门外吸烟,身旁的立式烟灰桶与墙上“本场所室内外全面禁烟”的标识形成反差。

北京环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殿明提出多项法律治理层面的建议,一是上调罚款标准,增设拘留、公益惩戒提升违法成本;二是落实场所管理方连带责任,压实一线劝阻责任;三是屡犯吸烟记入失信记录,辅以强制宣教;四是多部门常态化普法宣传,以案释法,树立公共场所禁烟共识。

5月25日,在广西某市一写字楼的公共楼梯间里,地面多个容器内盛满烟头,现场有较重的烟味。

5月26日,有市民在吉林省某市一家标注禁烟的餐馆内吸烟。

5月25日,一男子在广西某市一写字楼的楼梯间里抽烟。

控烟成效,系于制度落地与全民自律。法规落地、文明素养提升绝非朝夕之功,控烟治理依旧任重道远。守护未成年人、非吸烟人群远离二手烟侵害、畅享洁净空气,是全社会共同的文明追求。

记者:曹祎铭 颜麟蕴

编辑:辛悦卫 逯阳 赵婷婷

新华社摄影部

责任编辑: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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