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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三学社陕西省委会
近年来,我省耕地保护与盐碱地治理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24年初,全省耕地面积达4560.8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稳定在3433.79万亩,撂荒耕地面积由2020年底的337.9万亩大幅降至2023年中的11.6万亩。然而,我省在盐碱地治理、撂荒地复垦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仍面临诸多难点。
为此建议:
一、优化土地整合方式。县级政府主导搭建区域性土地经营权整合平台,通过长期租赁、托管、入股等市场化方式,集中整合零碎地块(特别是撂荒地、低效盐碱地)的经营权,并开展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平整、权属调整和基础灌排框架建设,形成集中连片的标准地块。
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在土地整合基础上,鼓励引导成立规模化盐碱地渔农综合合作社、产业联盟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现统一规划布局、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服务、统一品牌营销。将整合整治后的标准单元,通过公开招标、协议等方式,优先引入具有技术、市场和资金实力的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进行规模化、专业化运营。
三、强化系统支持政策。研究设立盐碱地及撂荒地综合治理专项补助或基金,对土地整合、前期整治、特定治理技术(如暗管排盐)给予倾斜支持。对长期从事盐碱地治理、地力提升并实现高效可持续利用的经营主体,探索将其纳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或生态补偿范围。开发推广针对盐碱地特色种养的政策性保险产品。
四、构建长效发展机制。组织科研力量针对不同区域盐碱类型,研发集成“治理—利用—保育”相结合的技术模式包,制定区域性技术规程和地方标准。健全后期管护与考核机制,建立“谁经营、谁管护,谁受益、谁负责”的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制,可将部分管护费用纳入经营成本或通过集体经济收入予以保障。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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