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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临潼石榴果品品质,保护广大果农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石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9月2日,西安市临潼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严禁各品种石榴早采早购,并明确了2026年各品种采收时间。
临潼石榴栽植历史悠久,目前全区栽植面积达8万余亩,年产优质果8万余吨,拥有特色各异的栽培品种100余种。从事石榴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专业合作社60余家,石榴种植户近8900户,超5万人从事石榴相关工作,石榴产业综合产值突破15亿元。2025年“临潼石榴”区域公用品牌价值21.40亿元。
通告要求,各石榴品种必须严格按照生理成熟指标“先检测后采收”,达到规定成熟度指标后方可采收。采收前一个月严禁喷施化学药剂,阴雨天禁止采收。从事石榴购销的经营主体或个人须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后方可上市销售。
根据各品种成熟特性,采收时间具体安排如下:“天使红”品种于9月上旬采收;“骊山红”品种于9月中下旬采收;“净皮甜”“三白甜”“大红甜”品种于10月上旬采收;“黑籽石榴”品种于10月中上旬采收,大棚生产可提早15天左右。
通告明确,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果品商行、街道集市、公路沿线市场、临时摊点等经营场所,不得经营未成熟及农残超标的石榴产品。所有果业企业、合作社不得购销早采石榴,不得提价收购诱导果农过早采收。在采收期之前,区内各果品电商企业、物流及快递公司不得收购运销早采及农残超标的石榴鲜果。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临潼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安临潼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巡查,严肃查处早采早购及购销农残超标石榴的行为。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共同维护“临潼石榴”品牌声誉,推动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持久动力。
(记者 张佳 通讯员 王三合)
责任编辑: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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