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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提醒:学校不得设置强制穿着校服要求

校服买不买 家长说了算

2026-09-05 07:22:50 来源:西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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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校服的小学生进行课外活动 资料图片

学生校服的数量上限是多少?怎样的校服是合格的?校服是陪伴孩子成长的“校园名片”,也是家长最关心的“身边事”。

9月4日,陕西省教育厅提醒家长,关于校服的相关政策规定要知晓:校服买不买,家长说了算。选谁家校服,家长要参与。学校不得组织学生或家长采购年级服、班服或礼服,也不能组织毕业年级采购校服,坚决杜绝校服“奢侈化”。

杜绝“奢侈化”

校服统一采购实行“3款7件”上限

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质量安全等环节,都是怎样规定的?

省教育厅提醒家长,校服选购坚持自愿原则,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不得将校服与入学、评优、日常考勤、校园活动等挂钩,更不得设置强制穿着校服的要求。老师和学校也不能“指定商家”“指定渠道”让您购买,充分尊重每个家庭的自主选择权。

学校采购校服前,必须经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并且要获得拟采购年级三分之二以上家长的书面同意。学校会组建由家长、学生、教师、社会代表等共同组成的“校服选用组织”,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占比不低于80%。校服款式怎么定、企业怎么选,都须由这个组织全程参与和监督,学校不能“自己说了算”。

遵循“适用、实用、够用”原则,校服统一采购实行“3款7件”上限,也就是春秋装、夏装、冬装3款不超过7件,上衣、裤子分开按单品计算。校服采购以3年为一个时段,仅在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高中起始年级组织采购。学校不得组织学生或家长采购年级服、班服或礼服,也不能组织毕业年级采购校服,坚决杜绝校服“奢侈化”。

确保质量

我省推行校服“双送检”制度

入校校服必须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 2010)、《中小学生校服》(GB/T 31888-2015)等国家标准。14岁及以下孩子的校服,还要符合《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要求。交通安全反光校服应符合《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 28468-2012)标准。不合格的校服,一律不得发放给学生。

校服执行“明标识”制度,家长查验校服时可以优先查看标签,重点核对两处:一是水洗唛(耐久性标签),确认号型规格、纤维含量、洗涤符号等基础信息;二是产品吊牌或包装上的信息,核对产品等级、执行标准、安全类别及生产厂家等核心信息。

同时校服细节安全也有硬性要求:绳带安全,14岁以下学生校服上衣头、颈部调节尺寸的绳带不得设置自由绳端,头颈部其余部位绳带自由端长度不能超过75毫米,上衣背部禁止设置外露绳带,裤子调节尺寸的绳带需固定且平摊至最大尺寸长度不超过140毫米;附件安全,纽扣缝制牢固紧实,拉链开合顺滑无毛刺,装饰配件不能带有尖锐边缘,全方位消除安全隐患。

全省正在推行校服“双送检”制度,即供货企业先送检,学校收货后再随机抽检,两次送检不能委托同一家检测机构,而且检测费用不向家长收取。供货企业发货前,必须把样衣送到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合格后才能发货,并随货附上同批次的质量检验报告。

同时,学校会通过官方公众号、校园官网、公告栏等渠道,把校服选用工作方案、供货企业、款式、价格、质量标准、质检报告、售后服务等信息全部公示出来,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充分保障家长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校服采购专款专用

合同由学校直接与供货企业签订

校服采购合同由学校直接与供货企业签订,不能委托家长委员会代签合同、代收费用。在未实行统一代收代付的地区,校服费用由家长直接支付给供货企业,不能转入任何个人账户。纳入代收费项目的地区,学校要专款专用,不能截留、挪用、挤占或收取回扣。

校服的采购家长怎样监督呢?据介绍,学校会指导供货企业按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开展满意度调查。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政府和学校会采取多种举措无偿提供校服。同时,也鼓励学校和家长探索校服“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回收利用方式,让孩子穿得安心、家长放心。

陕西省教育厅再次提醒家长,如果您发现学校在组织校服采购过程中存在违反政策行为,可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记者 任娜

责任编辑:陈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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