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 韩星
周秦汉唐是中国历史上最辉煌的篇章,是三秦文化的主流和主体。多年来,陕西在文化挖掘和传播方面对秦文化褒扬过度,对周、汉文化传播不够。这与有些作家借影视剧等大肆宣扬有关,如《大秦帝国》《大秦赋》就把秦始皇描绘成一个伟大的政治家形象,英明神武,励精图治,否认秦朝暴政的历史事实,对秦朝二世而亡没有反思,而是在为专制独裁树碑立传。历史学者冯天瑜就著文提出“劝君少颂秦始皇,民治定比君治强”。
周文化是中华文化的基石,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是儒家思想产生的历史近源,经过春秋战国诸子百家的传承创新,经过汉唐儒学、宋明经学理学的发扬光大,塑造了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气质和心理结构,是具有长久生命力的文化体系,特别是其中的礼乐文明,影响了3000年的中华文明史,使得中华民族历经3000年沧桑巨变而能傲立于世界东方。
周人祖先也是处于戎狄之中,后来古公亶父迁岐,使得周人走了广阔的发展道路。周人入主中原,继承了上古到商夏文化成果,在中国上古文化上具有集大成的特色,同时在继承的基础上又有大胆的创造,以宗法制为基础,确定了以礼乐文明、政治权力统治和血亲道德三位一体的社会政治与文化结构。周公“制礼作乐”,形成了涵盖宗教、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刑法、军事、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等无所不包的礼乐文化体系,其功能主要有:别贵贱,序尊卑,经国家,定社稷,明法度,行教化,并形成了以“德”为核心的意识形态体系。周文化在中国文化史的地位就相当于古希腊在西方文化史的地位,是名副其实的中国文化的源头。
“秦文化”有狭义和广义;狭义地说,它是中国历史上春秋战国时期的一种区域文化,其分布的腹地、范围大致上是今中国西北部的陕西、甘肃一带。从广义上讲,秦文化是是指在秦人兴起、建国和统一的过程中形成、发展并不断扩充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观念文化的总和。早期秦人处于戎狄包围之中,生活方式一直以游牧文化传统为主导,因为频繁地与西戎发生战争,逐渐地学会了适应战争环境,锻炼出了勇猛、强悍、顽强进取的性格和尚武精神。秦人在陇西在学习戎狄文化的同时又不断加强与周王室的联系,积极吸收先进的周文化,进而形成了以农牧并举、华戎交汇为特征的复合型新文化,成为秦人迅速崛起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基因。商鞅变法之后,秦文化就是以法治文化为主了。
周文化与秦文化最初都曾是地域文化,后来相继成为主导文化。周族崛起于关中,秦族崛起于陇西,在周王朝周是天下共主,秦是后起的诸侯国;秦始皇统一六国,前249年,秦庄襄王灭周,取代周统一天下。
周秦这两大族团在泾渭河谷这片黄土地上繁衍、生存、发展,形成了不同的历史格局、社会制度、政治体制,以及与之相关的哲学、道德、社会意识形态、人生观、价值观等等,一直支配和影响中国历史达3000年之久,即使现在,其余辉还在熠熠闪光。他们久处戎狄之间,先后崛起于西陲,以小小的部落,发展壮大到方国、诸侯国以至帝国。他们是异代同向发展的两支历史推动力量,周人开拓于前,秦人导之于后,且能相继而统一中国,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在中国历史上,周秦两代也有着特殊的地位,礼乐制度和郡县制度是中国社会从礼治到法治,并融礼法双治于一体而形成了中国社会的主体文化模式。
秦人进入关中对西周文化有大量吸收,但没有触及到更深层面,如在宗法制度和用人问题上。宗法制是西周礼乐文化的基本特征,其核心是亲亲尊尊,落实在具体制度上就是“嫡长子继承制”,而在秦却不是这样,秦的国君一般都不是立嫡长子,而是“择勇猛者立之”。在用人问题上,周人的标准是“亲亲贤贤”,但秦就十分开明,只要贤能且愿意,都会为我所用,甚至让他们进入统治集团的高层和核心。另外,秦人对西周文化的仁义智信等观念也没有什么兴趣,在政治上、外交上、政治战争中,使用计谋,以奸诈、狡猾的手段达到目的他们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秦朝完成统一,采取许多措施巩固和发展统一,有意识地统一思想、文化,以至于“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秦朝在政治文化方面,确定的原则是不师古,不崇经,以法为治,以吏为师。推行这些政策的极致,就导致了“焚书坑儒”的残暴行为,使儒家文化受到严重摧残,对思想和学术自由更是沉重打击。汉代以降,秦文化的要素继续存在,而且还保持着强有力的影响,这就是所谓“汉承秦制”,即汉初基本上沿袭了秦代建立的政治—法律制度。
人们一般以周为礼乐之邦、王道的代表;秦为严刑酷法、霸道的典型。周是儒家思想的根脉,秦是法家理论的果实。由于周秦不同的文化取向,就使得周成为儒家思想学术的渊源,秦成为法家理论实践的土壤。秦王朝的儒法冲突与整合,深层根源就在于周、秦文化的对立与融通上。从历史的发展来看,可以说儒家是旧文化的守护者,法家则是新政治的先驱者,儒法之争有新旧之争的一面;同时,周文化是华夏文化的集大成,秦文化又以戎狄文化为主导,这样,儒家从周,法家法戎,实际上又反映了夷夏之辨的一面。
周秦文化传统的不同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儒法思想的歧异、论争,进一步还因为秦在政治实践上以法家思想为指导,结果导致了不同的历史命运,尤其值得反思。从秦国到秦王朝,法家功不可没;从统一到覆灭,法家思想中的极端因素亦难辞其咎。法家政治取得绝对统治之日,也就是它迅猛走向垮台之时,这就是法家政治运作的辩证法。
汉初士人们承先秦百家争鸣的余绪,著书立说,讨论争鸣。与先秦不同的是他们批判秦政,形成一股强大的“过秦”思潮,探讨秦二世而亡之教训,总结古今成败之规律,并在此基础上寻求长治久安之道。到了汉武帝时代,汉初儒者初步确立了王霸道杂之的政治文化主体模式,这就是礼法并用、德刑兼备、王霸结合的基本构架。这一基本构架是在儒法两家思想,即王道、礼治、德治和霸道、法治、刑罚两两对应的基础上形成的。而这种对应又不是二元对立的,而是一虚一实,一高一下,便可以构成立体网状,相辅相成、相互对立、相维相济的结构体。
当然,应该看到,其实两千多年来“秦制”只是在政治和法律制度层面的实行,而在思想文化层面则是儒家思想处于指导思想地位,引导着中国文化的发展方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秦制”走向暴虐和专制。如果从整体上看,汉代以后就逐渐形成了中国文化以儒为主,居中制衡,诸子辅助,道佛辅翼,法家政治—法律实践的基本结构。今天,我们要重建以儒学为主体的中国文化主体性,重构中国文化的基本结构,促进中国文化的全面复兴,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促进人类走向世界大同。
编辑: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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